(1)行走機構的安置:根據工序分前置式和后置式2種。前置式在托換梁施工時安置,隨托換梁施工進行。后置式在托換梁施工完成,達到設計強度后,采用整體垂直移位,使托換梁與基礎間有一定的空間,從而進行一次性整體安置。
前置式行走機構施工時,托換梁單元梁段劃分應考慮行走機構中行走道板長度,并保證走道板水平一致。后置式行走機構施工時,由于垂直移位需要,應預留機械千斤頂頂升洞并保證一定的洞口高度。其預留洞口數量應根據建筑物總荷重計算確定。
行走機構中的滾軸需承受上部全部荷重,其根數與間距應根據建筑物荷重確定,滾軸材料考慮遠距離移位或多次重復使用,一般選用實心鋼滾軸。后置式行走機構施工時,行走機構安裝完成后建筑物需進行整體下降處理,其千斤頂操作應統(tǒng)一均衡,防止局部千斤頂超載發(fā)生破壞。
(2)外加動力施加:應優(yōu)先采用液壓千斤頂系統(tǒng),對千斤頂與壓力表進行的配套校驗。外加動力按實際作用點分配,其分配原則為:施加在各作用點的外國動力必須與建筑物上部結構傳至托換梁的重力成正比。外加動力作用點必須盡可能與建筑物各軸線重合,全用點分布應根據托換梁布置綜合考慮,以對稱均勻為原則。
(3)上下走道板間水平誤碼率差及處理措施:建筑物在托換時一般分成幾十個單元進行施工,必定存在一定的累計誤差。實際施工誤差最大值可達20mm.其處理措施主要是加強水準測量,反復校核,多點校準。對于遠距離水平移位,在條件許可時,優(yōu)先采用后置行走機構,其水平誤碼率差可在安置行走機構時利用墊層調整。
(4)整體移位偏位及矯正:由于上下走道板之間局部存在不平行,產生滾軸受力不均,在移位時引起滾軸與軌道板軸線不垂直,其結果導致建筑物在移痊時偏位。出現偏位后,應根據偏位方向統(tǒng)一利用滾軸進行矯正。移位時應進行監(jiān)測,及時矯正偏差,防止偏位過大。
(5)轉向時行走機構置換:需要在整體水平移位中進行方向轉換時,可采用置換行走機構方法完成。平移軌道在換向區(qū)應顧留千斤頂孔洞,建筑物到位后可采用機械式千斤頂進行局部或整體頂升,對行走機構采取局部換向置換,當行走機構換向完成后,可采用局部或整體下降方法,卸除千斤頂荷載,使托換梁支承在行走機構上。
(6)移位時的監(jiān)測:整體水平移位時,應對外加動力各作用點實際施加力進行觀測記錄,根據外加動力變化判斷移位時的異常情況。同時采用直尺、經緯儀,對移位過程中的建筑物偏位進行監(jiān)測,利用水準觀測監(jiān)控平移軌道基礎沉降。同時應加強上部結構觀測,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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